查看原文
其他

【总第179期】《隆锋,你在哪里?》圆满落幕:隆锋终于领到赔偿款

2015-11-02 南宁中院


12年前撞残隆锋的车主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于2015年10月22日被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10月23日,该院再次组织甘某的儿子与隆锋的母亲到法院继续协商赔偿款的支付事宜。10月30日,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隆锋顺利领到了首期赔偿款5万元,终于可以去医院复诊更换假肢,余下的赔偿款将分两期偿还,法官会继续督促被执行人按时履行。


10月23日,经过半天的协商,双方对隆锋一案尚未履行的赔偿本金及利息等赔偿款项达成基本共识,但双方对支付方式,即一次性支付赔偿款或分期支付赔偿款还存在较大分歧。隆锋的母亲表示希望能一次性拿到全部的赔偿款,但甘某的儿子称自己代父亲履行这份赔偿义务,会尽自己所能赔偿隆锋的损失,但考虑到自身经济能力的问题,赔偿款只能分期支付,在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次日,向隆锋当场支付5万元的赔偿款,余款15万元在两年内付清。

10月29日,双方再次来到江南区法院,隆锋的母亲陆女士表示愿意在甘某的儿子代父亲支付20万元的赔偿款后,不再追究甘某的赔偿责任,并同意法院对甘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甘某的儿子表示一次性付款压力太大,自己根本做不到,希望能分期支付赔偿款。最终,双方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达成了执行和解。甘某的儿子作为执行担保人,代父亲偿还所欠隆锋的20万元赔偿款,并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后第二天,向隆锋支付5万元的赔偿款,余款15万元分两期支付,于2016年3月20日前支付5万元,2016年10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若甘某或担保人未能按期履行,将恢复判决的执行,并追加甘某的儿子为被执行人,追究其担保责任。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执行法官为双方拟定了执行和解协议,并让双方签字。

10月30日上午,执行法官到南宁市第二拘留所提审被执行人甘某,告知其儿子愿意担保履行的事项。甘某表示,在拘留所的日子里,让他失去了自由,也让他想通了许多问题,即使再逃避两三年,始终还是要承担债务,还不如早日去面对。随后,甘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了字,并在法官面前写下了《具结悔过书》,保证今后按时履行义务,并随传随到,绝不再为逃避法律义务玩“失踪”。随后,执行法官回到法院,将签好字的执行和解协议交给隆锋的母亲及甘某的儿子,在法官的见证下,甘某的儿子亲手将准备好的5万元现金交给了隆锋的母亲,并代表父亲对隆锋致以真诚的道歉。鉴于甘某的儿子代父亲履行了首期赔偿款5万元,并作为担保人担保后期债务的履行,甘某本人亦能承认并改正错误,同时,隆锋的母亲也同意对其提前解除拘留,该院对甘某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甘某获得提前释放。


10月30日,隆锋母亲领到赔偿款5万元

至此,该案执行法官通过一张旧报纸,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江南区法院执行后,在广大媒体及网友的关注与支持下,历经十多天的“寻找小男孩隆锋——找到隆锋——对被执行人甘某处以司法拘留——隆锋领到赔偿款——甘某悔过并得到提前释放”的执行过程,一环扣一环,让12年前那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以和谐圆满地解决。

笔者有话说

随着“隆锋事件”圆满落下帷幕,作为整个事件的发起者、参与者、执行者及促成案件和谐解决的协调者,执行法官感触颇深。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隆锋母亲的深明大义、甘某儿子的勇于担当以及执行法院的努力协调,是促成事件解决的必要条件。


执行法官与隆锋的合影

10月31日,执行法官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记者一行去到隆锋家,亲眼见到了已经15岁的隆锋。当记者问到隆锋:“当时看到寻找你的那份报纸时是什么感觉?”隆锋说:“心里很高兴,终于找到了,非常感谢那位提供线索的老人。”隆锋还说,当年发生事故时,只记得自己一直在哭,其它都记不得了。隆锋现在能煮饭,做菜,骑车,他非常感谢有这么多关心他的叔叔阿姨。隆锋表示,今后将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多做点事,多挣点钱,回报曾经帮助过他的好心人。



作者:黄文民

来源:江南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柳青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或扫一扫即刻关注”南宁中院“


欢迎关注转发!

如果喜欢就给我们点赞吧!


投稿信箱nnzybgs@163.com(注明微信投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